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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天(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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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天

  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我们会在某个时刻疯狂地想要一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甚至不择手段,也要得到它;好不容易有了拥有它的机会,我们却乍然却步,失去当初奋不顾身的执着,再也没了直面它的勇气。

  我看着手里的手机,深深的悔意如海啸一般淹没了我。

  这差不多是于湘死后,我第一次强烈地体会到后悔的滋味。真不好受啊,可是又不能在人来人往的办公室哭出来,除了忍着,什么也做不了。当初杀人时候的狠劲去哪里了呢?原来人前一向强势又无所不能的何玫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啊。

  手机屏幕的左上角碎了一块,应该是从于湘的床上掉下去的时候磕坏的吧。

  你一定很想知道里面有什么吧?一定很想看看那个男人的样子吧?

  我也想,但讽刺地是,我没法说服自己打开它。

  昨晚杨至淇离开以后,我瞬间如同一支被戳破的气球,瘫软在那张见证了我所有罪恶的真皮沙发上,热情在一瞬之间烟消云散,本来急不可耐想要了解那个男人的劲头连个转折都没有,就那么偃旗息鼓了。

  我没有胆量去查看这部心心念念的手机了,我努力振作,十几个小时过去,我非但没有重新找回勇气,反而越来越脆弱,越来越彷徨,只想抱头痛哭。

  桌上的座机响了,及时把我从痛苦的漩涡当中解救了出来。

  我收好于湘的手机,动了动脸上僵硬的肌肉,怀着感恩的心情声音平静地接了电话。

  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对,你没猜错,就是那个该死的任庭宣!

  他的声音听起来颇有磁性:“到我办公室来,马上。”

  我皮笑肉不笑地回答:“任总,我很忙,现在没空。”

  他一点也不意外的样子,悠哉悠哉地说:“新项目的事情,你确定不来?”

  我被堵地气不打一出来,只好皮笑肉不笑地妥协。

  尽管心里有一千一万个不愿意,我也不打算在这个时候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

  让一切保持原样,对于一个不想被警察抓到的杀人犯来说,实在是再重要不过了,不是吗?

  任庭宣的办公室就在我楼上,我敲了门以后,没等他回应,直接推开门走进去,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他搁下笔,微微眯起眼睛上下打量我,面孔上带一点若有似无的笑意。温暖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照亮了他一半脸颊。如果不是看透了他,或许此刻我会对他无可挑剔的长相表现出一点儿失神。

  “任总,有事说事吧。”我做了个请讲的手势。

  “她今天出差了,晚上不在家。”

  纵使在他无数次的骚扰中,我已经练就了处变不惊的本领,这一刻仍不免震惊。我花了近一分钟之久,才明白过来他口中的“她”指地是谁,惊愕之余,顿时火冒三丈。

  有人敲门,拿一份文件进来给他签字,我只能告诫自己一忍再忍,等那人走后,直接不客气地冷哼:“刚好呀,你可以去精神病院看看病。”

  他若有所思盯着我看了半晌,笑了:“你气了好几天,在公司动不动就冲我发脾气,我以为你想要的是这个。好吧,但愿不是我会错了意,不过……”

  他递给我一份文件,我知道,那是新项目的资料。

  这算什么?我的“欲拒还迎”换来的好处?

  我面无表情地接过来,这才看到文件上赫然贴着一张黄色便签纸。

  纸上用潦草的字迹写着:湖畔酒店,709,晚八点

  我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我想我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很扭曲很惊悚,我忍了又忍,忍了再忍,才没有一巴掌扇过去泄恨。

  让人抓狂的是,他还是那么一副高高在上、胜券在握的样子,还是用看小情人无理取闹的那种略带宠溺无奈的眼神看着我“闹腾”。

  我气地咬牙,克制自己不要冲动,一把撕掉便签纸,揉成一团攥在手里,低声咒骂了一句“神经病”以后,断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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