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法制作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市民对于法律的参与相比起前代有了质的飞跃,诉讼的兴起使其成为了一门学问并诞生了一个全新的职业,这就是讼学和讼师。
他们对法律条文如数家珍,各种律令法规信手拈来,在处理经济利益冲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将诉讼活动作为一种文化在广大市民当中流传开来,诉讼门槛的降低与诉讼阶层的扩大使得百姓乐于诉讼、敢于诉讼、善于诉讼。
甚至曾多次出现了一种“狱空”的奇特现象,也成为了政治清明、官员政绩显著的体现,“狱空”现象本质上也体现出了大定轻刑罚的司法制度。诉讼活动如此频繁,监狱却常常无人侧面反映了案件审理的宽松以及经济案件占据当时诉讼的主体。
另外,还曾多次进行“恩宥”,对囚犯进行大赦,在一定程度上让监狱与官府不再成为百姓唯恐避之不及的场所,社会风气趋于和平,诉讼也不再成为处理杀人偿命、偷盗伤人之事的专属途径。
总而言之,大定诉讼制度相比前代更加重视人的存在,在诉讼过程中增加了许多关怀与宽容的元素。对于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区别对待已经趋近于无了,但在经济的发展中诞生了新的问题,对于富人和穷人,官员与平民在诉讼中的难易差别的悬殊,也让一些冤情无法得到有效的诉讼。
“法者,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在冯过看来,诉讼作为法律过程实施的开始,更加需要我们从人的权利与本性的角度出发。
之所以积压这许多悬而未决的案件,一是前任不作为,再者其中确有许多“疑难杂症”,且沁州民风委实不够淳朴。
还这方土一片清明澈净,即便不求狱空,也要给当事人明确的说法,既是政绩,更是为民作主,为官者当如是,何乐而不为?
冬来寒至,大雪纷飞,冯过干脆围炉取暖,将心思放在那些悬案疑案中。
新卷宗自然有,但基本都已处置完毕,毋需他再费神。
比如,位于沁源县有张迪者,原是猎户,武艺高强,膂力极大,好结交当地恶少,为霸一方,因沁源位于沁河北,是以人送其绰号“河北田虎”。这二年正值连续不断的发生水旱,百姓穷困财尽,人心不安。张迪就趁机召集一帮逃亡者,捏造谣言,煽惑百姓。十月底,其纠集人手四下抢掠,及至官兵赶至便遁入莾莾大山。武乡县上报此事发缉拿令,列张迪等十余人为匪寇。
张迪?冯过先是不以为意,待见着“河北田虎”四字,半晌不语,良久方长长吐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