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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谋杀亲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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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有“谋杀亲夫”,自也有“谋杀亲妻”,正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嘛。

  不过,稍有不同的是,冯过接到的这个案例是“殴妻致死”。

  苦主是绵上县余家村人士王大,为儿子王黑小杀妻一案喊冤。

  绵上县随即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和问询,案情似乎很明朗——

  丈夫名叫王黑小,妻子是余氏。三日前,两人在家休息,王黑小叫余氏给他泡碗茶,余氏没有立即去泡,王黑小叫了几次,余氏就是不动手。王黑小就开骂,而余氏也回骂,为了一碗茶,夫妻两人大吵起来。王黑小骂着骂着就动粗,一拳打在余氏的左耳上,把余氏打倒在地。余氏倒地嘴还硬,连着王黑小的父母一起骂:“你父母怎么养你这么个野蛮种。”王黑小顺手检起一块柴禾猛砸过去,余氏拿左手挡一下,左手被砸伤,鲜血淋漓。王黑小又赶上去照着余氏脑门猛踹几脚,余氏当场昏了过去。不久就呼吸急促,一命呜呼。

  王黑小见把老婆打死了,才开始后怕。他用根绳索在余氏尸体的脖子上用力锯勒了几下,把血迹擦拭干净,给余氏换好衣服,放平整了。哭丧个脸到余氏的叔叔那里去报丧,说是余氏争吵后上吊自杀了。

  余氏的叔叔余守岳赶来,一见侄女脑袋上、手上有伤,立即到县衙门去报案。

  绵上县秦知县随即带了仵作李道如来检验尸体,李道如见左耳、脑门致命部位都有伤痕,报出后记录在尸格上,然后又报“咽喉微有绳勒痕迹”,也没有说明是否是致死原因。

  秦知县遂以王黑小“无故杀妻”的罪名结案,上报通判及知军衙门拟判王黑小杀头。

  从报案到结案仅仅用了两天时间,不得不说,这位秦知县断案效率真高。

  但王家人显然不认可这样的判决,在他们看来,王黑小是因夫妻争吵引发矛盾而失手打死余氏,绝非“故意杀妻”,判决“杀头”太过严厉。

  恰好这段时间冯通判“神探”之名传的沸沸扬扬,王大遂将状纸递到通判衙署为子“鸣冤”。

  冯过接了诉状,仔细研读后明白了个中微妙之处便在一个“故”字,旋即他想起了大昌一件类似的案件——

  姚文秀杀妻。

  昌穆宗长庆二年,京城长安有一个八品小官叫姚文秀。说真的,这样的小官在长安城真是多如牛毛,真应了那句话,灞水里的王八都比这芝麻绿豆的官多。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姚文秀杀妻,历史上都未必能有留下此人的名字,正史上记载他是因:“怒妻颇深、挟恨已久”,就是姚文秀厌恶媳妇,因此对媳妇王氏大打出手,当天晚上老婆王氏就重伤不治而死。这里就说明一点,姚文秀长期家暴媳妇。

  值得肯定的是,姚文秀主动向大理寺投案自首,给出的理由是:“由于夫妻相争、斗殴致死”。就是我们两口子对打比武,我媳妇输了,死了。但案发后,经检验姚文秀身上没有任何伤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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