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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旗楼赛诗(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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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世祖费应麟经商福建,“惟置书籍数笥而归以教子孙”,不仅资助县学,兴办“东岗书院、景行书院”,还在横林含珠山创建了“含珠书院”作为族中子弟讲学之所。费宏、费瑄、费璠、费寀等更是亲自为子弟讲学,率先垂范。

  江西历来文风鼎盛,读书人层出不穷,是科举大省,也是强省,在大定王朝,这方面,不逊色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南昌府“市井多儒雅之风”,吉安府“环吉水百里之疆多业儒”,信州府“下逮田野小民生理裁足,皆知以课子孙读书为事”。

  而铅山费氏无疑已转型成功,由行商世家而成书香门第,门下颇多读书种子,费懋贤更是第七代中的佼佼者。

  但他的诗文却只换来“还行”之评,这甄金莲真够可以的。不过由此也可见这小丫鬟不仅自身聪慧,且“家学渊源”,耳濡目染之下亦是个精擅诗文的。

  徐元杰与刘几二人才学敏捷,虽不擅长诗词歌赋,但也只是相对于冯过这等妖孽而言,若是过不了这旗楼赛诗关,那才是奇哉怪也了。

  刘几题诗曰:

  “蟠根耸翠压坤柔,纵有连城价莫酬。萝蔓几年尝满目,途人今日始回头。

  尘埃已逐双溪去,风月来供一境幽。欲识主人营创苦,壮龄先备赤松游。”

  女裁判作一字评:“可。”

  徐元杰题诗曰:

  “百花只被一晴催,一出郊行花尽开。携杖奚奴趁先去,路迷青草却回来。”

  女裁判亦是评曰:“可。”

  所谓惜字如金,大抵如是。

  冯过上前,略略有些踌躇。

  甄金莲嘻嘻一笑,颊边现出两朵梨窝,愈发的俏丽:“冯案首诗词双绝,可莫要藏拙哈。”

  冯过怔了怔,莫名的想起一句歌词来----“小酒窝长睫毛迷人的无可救药”,对酒窝,他免疫力极低。咳,想啥呢?

  甄金莲眨了眨眼睛,睫毛弯弯,静静的望着冯过。

  摸摸鼻子,冯过终于想好了要写的东西,不再犹豫,提笔就写,一气呵成。

  甄金莲一直静立一旁看着,双眸明亮如星,待冯过写罢,喜不自禁:“大善,请录墙上。”

  所谓“旗楼赛诗”,自是不可能都写在白墙上,而是先写在纸上,择其优者再誊录于墙。

  排在后面的不乏饶城名士雅客,早前见甄金莲评点诗文,大多是“尚可”、“可”、“还行”,言简意赅,关键是被评点之人全无二话,显然是认可了甄金莲的鉴赏能力。此时听她居然来了声“大善”,这着实让人顿觉意外。

  那样貌仍显稚嫩的俊美少年是何来头?也就十四、五岁吧,饶城何时有这样一位“才貌双全”的少年?等等,甄金莲唤此人“冯案首”,莫非他便是近日声名鹊起、备受资哲、辛弃疾等文坛大佬器重推崇的冯过冯改之?此子乃是信州院试最年幼的案首,在“鹅湖文会”更是一鸣惊人,最擅诗词文章,若真是他,还真当得起“大善”二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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