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越是如此,越是说明封建,因为绝大多数人是没有人权的,都被极少数人掌握了,更何谈民主?
孙承宗先做了一番开场白,并没有提到韦宝想买辽民的事情,也没有提及正在交战中的辽东边军和建奴的作战情况。
实际上,祖大寿将几千铁骑分成好几股,说是交战,实则只是在广宁一带瞎晃悠,连毛都没有碰到建奴一下,更别提交战了,但是对外对内,大家一直都说是交战状态,而且是大明边军主动出击,听起来,很是高大上。
“眼下在祖将军为主的锦州一带守军攻击下,我们对建奴取得了一些小的胜利,都已经上报朝廷了。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就此而大意,宁远城和锦州城这几座军事重镇的修缮不但不能放松,还得加快速度!这些事情,希望大家不要忘记,原本定于本月完工的两城池防御,我都看过了,连原本预定计划的一半都没有完成,而且修缮过的城墙,很不行!真的要是哪天碰上大队建奴攻城,是扛不住的。”孙承宗道。
负责宁远城的是袁崇焕和满桂将军,负责锦州城的是祖大寿,几个人的嘴巴都动了动,但是谁也没有出声。
“怎么?议事不是主要议论这事吗?没有坚固的城池,一旦遇到建奴大举进攻,连逃都没有地方逃,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紧迫的事情吗?”孙承宗重申了一遍。
“督师大人,大家也有难处,这不是朝廷没有拨发银子嘛?光靠将士们自己四处找大石头打磨,找坚固的小石头堆砌,有这个样子已经不容易了。”辽东巡抚张凤翼倒是很少见的发言了,而且是站在祖大寿的角度帮助说话。
事实上,在袁崇焕和满桂的带领下,宁远城已经修了七八成了,绝不是孙承宗刚才说的一半都不到,孙承宗说的一半都不倒,针对的就是祖大寿!
孙承宗点头:“巡抚大人说的不错,朝廷是没有拨发银子,辽东也有辽东的难处,但是有难处,就不做事了吗?难道只有今年才有难处?往年就没有难处了吗?你们说一说,近些年,大明哪年没有难处?”
明朝收税主要为农业和商业商业主要分两种“过税”和“住税”也就是过境或者过关卡时收税这种税是比较低和出现的比较少,还有就是交易时货物储存要交一笔。
农业税是很不合理的,虽然总体上来说他的税率在中国历史上比较低的但是江南地区却要征收重税。
农业税的收入,在朱元璋时期占到国家税收的九成,此时可以收取农业税的土地总数,是中国历史最高,有850多万顷,比康乾盛世的最高水平640万顷要高得多。
所以从明朝建立后开始,明朝的政府收入一度很高。永乐皇帝在位的时候,可以五征蒙古,大修运河,威服四夷,做成生前身后的帝王们都做不成的事,经济基础即来自于此。
最致命的缺点在明朝特权阶层是不用交税的,权贵,士绅都不用交税。
所以说全国的主要税收来源于中下层,于是许多地主乃至小民,都把田地寄放在有免税特权的地主家中,美其名曰为“寄主”,以用来逃避赋税。
而后来明朝土地兼并严重,大量地主阶层兼并土地,他们拥有广袤的土地却不用交税,无地的农民,反而要承担苛刻的税赋,因此民变也就不断。
到了明朝“弘治中兴”的时候,明王朝可以用来收取农业税的土地,已经由朱元璋时期的800多万顷下降到此时的400多万,足足缩小了一半。
于是采取了很多的办法,从明孝宗朱祐樘开始,明朝主要是通过扩大税源,即向人少地多的湖广地区移民的方法来增加税收,对于要承担重税的江南地区,明王朝也一直在进行改革,通过减免税收流程,增加税收效率的办法,来尽可能地解决税收矛盾。
到了正德皇帝朱厚照在位的时候,第一次开始大规模的征收海关税,对外国贡使来华贸易,也开始征收百分之二十的关税,但这些措施治标不治本。
最后明朝嘉靖皇帝在位的时候,明王朝税收几乎到了“匮乏”的程度,北方蒙古部落不断侵扰,军费激增,南方倭寇不断进犯,东南的税赋大半泡汤,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只能不断在中路地区,尤其是江西、湖广地区增税,以及在西南地区把持贸易特权,通过与西南民族的“茶马贸易”来扩大财源,这样的方式只是拆东墙补西墙。
为此出现拯救了几乎快“政府破产”的明王朝!
其实早在此之前,一条鞭法就已经产生。
最早出现在宣德年间的江南,只是当时叫“征一法”。
明朝经济的重新整合,开始于张居正之前的隆庆皇帝朱载垕在位时期,当时主政的大学士高拱已经开始在全国进行一条鞭法的试点,河南、江苏、安徽,实行一条鞭法,几年之后张居正推广全国,已经是水到渠成。一条鞭法的着眼点,是明朝此时可以用来缴纳田赋的土地减少,且税收的名目多,给了地方官员贪污截留的机会。
一条鞭法把所有的农业税,都统一成一样,化繁为简,折合成白银一次性征收,这样既能使小民百姓少受盘剥,也能将国家的税收效率发挥到最大。
在一条鞭法之前,中国老百姓缴纳的主要是实物税,一条鞭法实行后,就变成了货币税,从经济方面来说,这不仅发展了国家的商品经济,也提高了货币流通效率。
农业税的整顿并不是张居正改革的全部,张居正改革的另一个着眼点,是商税改革。张居正主张“农商并举”,他的方式,是减少税收环节,减免商税,增加税收的效率。一方面,他将海外贸易机构市舶司的权力下放,将贸易的权力完全下放给沿海商人,并且根据每次贸易的数额和利润征税,而不是像过去根据出海时间的长短来征税,这样就保证了大部分商人的利益。
另外张居正减免走税的关卡,减少走税,增加贸易税,也就是根据商业贸易的利润征税,并且严禁商人与当地势豪大户勾结。
在一条鞭法实行的同时,张居正大刀阔斧,开始了全国的清丈土地,主要是清查那些用各种名义寄存,偷税漏税的土地。
清丈的结果,就是明王朝可用来征收赋税的土地,由过去的400多万倾,变成了当时的700多万顷。虽然不及朱元璋时期,但是税收效率却远高于那时,因此这也是明王朝税收效率和税收总数最高的一段时期。
张居正改革的最高峰时代,明王朝的年税收是800万两,如果结合当时白银的购买力,不但远高于明王朝建国时,也远高于后期清王朝康乾盛世时,这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税收最高的时候。
明朝末年通过各种方式增加田赋,但最后的结果,每年的赋税也不过400万两,而军费开支却增加到了600万两,年年财政赤字,以至于最后破产。
张居正的改革,在1582年他去世后遭到了废止,他的“考成法”被废除,一条鞭法成为仅有的保留项目,清丈土地也因此停止。
万历在位的后期由于大批东南商人背景的官员当职,开始了对商税的调整,将主要的商税,分摊到了中小商人身上,大商人们通过与势豪大户的合股经营,获得了免税的特权。
万历后期工商业勃兴,万历也希望增加商业税,但他采取的是简单粗暴的办法,即派太监做“税使”收税。
这样的做法自然收上了钱,却让大批中小商人破产,更开罪于商,因此举国反对。
除了太监以及万历本人捞了钱外,几乎是得罪一大片,对商品经济的打击也是惨重的。
明末时期财政之所以困难,主要是因为两个原因。土地兼并以及连续的天灾,导致国家无法收上农业税。明末极端天气四起,陕西、山西、河南、河北,瘟疫灾害不断,百姓流离失所,他们的税收,也被转嫁到了其他无灾的地区。
对于靠天吃饭和靠地活命的农民们这无异于是灾难的爆发,在内忧外患下要增加赋税,自然激得民乱四起,恶性循环。天灾,收税范围少;税重,王朝的根基,自然就摇摇欲坠了。
和土地兼并同样重要的问题是明王朝失去了对国家最富庶的东南地区的经济控制。
明末东南,是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是偷税漏税最严重的地区。
东南海商云集,但此时的海商们,大多选择了与当地有免税特权的家族合伙,以达到免税的目的,这样的结果就是民富国穷,农民和中小商人成为了税收的承担者。
百姓无力缴纳税务破产后,土地被大地主兼并,国家收不上税;中小商人破产后,产业被大商人兼并,国家的税,是越收税源越少,竭泽了却连鱼都打不到。
根本上在于国家政治体系和经济方向的脱节。在国民经济向近代化转变的时候,国家的税收体系,却依然保持在农业社会。
明朝张居正改革,其主要目的就是让国家跟上这个转型,但可惜张居正改革只维持了10年,整个转型因此戛然而止,裹足不前,最后造成了亡国的恶果。
明朝的工商阶级带给明帝国的巨大伤害。那些工商阶级在朝廷当中都有着强大的政治代言人为他们鼓舌,小商人三十税一,而大商人又因为家里有人有功名,所以直接免税。
庞大的士绅集团和宗室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圈地,导致流民丛生,失去了土地的流民迫于生计,就只有沦为盗贼。
工商阶级他们不仅自己逃避税赋,还想尽办法阻止朝廷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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