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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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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欣悦压力大了!

  作为鸿蒙律师事务所的一姐,她突然觉得,再给郑逸一些时间,‘一姐’的头衔可能会被郑逸取缔,换成鸿蒙律师事务所的‘一哥’!

  稍顷,

  吴欣悦提醒说道:“你这次的辩护词,非常完美。但,我个人觉得,最好尽量少接触无罪辩护。”

  郑逸问道:“为什么?”

  郑逸始终觉得,处理复杂疑难诉讼案件,让他常常有一种华山论剑的酣畅淋漓之感。

  仗剑走天涯,妙笔弘正义!

  吴欣悦则是当头一棒,说道:“在术业有专攻的时代,律师行业的精细化已成为大势!”

  “如果把诉讼比作战场对垒,那么,你心中的“孙子兵法”、战略是什么?你手中的利刃兵器、战术有哪些?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致胜“绝招”?

  难不成每一次,你都是“不知者,无罪”?要知道,你这次能够成功,是因为证据不足,程序混乱,但下一次呢?

  你应该知道,做无罪辩护有什么风险,无罪辩护不成功有什么后果。”

  郑逸自然非常清楚,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是可以从轻,但不是一定),而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可能失去这些条件,一旦认定有罪,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

  由于无罪辩护的成功率特别低,甚至带给被告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哪怕是吴欣悦没有十足把握,都不会接案子。

  郑逸想了想,说道:“如果说,我心中有孙子兵法的话,便是,以事实为依椐,法律为准绳,不偏不依地辩护,而事实必须以“能够完成的形成证据链条,并能以此作为佐证的证据来证明”。

  并且,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在法庭上履行“对每一个证据的执证职素”,尽量使“合法证据不被排除,非法证据不被作为定案的依椐”。“严格指正法庭违反法定程序”!

  如果,我尽力了,仍不能为当事人打赢,也会给当事人保留合法法律权利,不会劝当事人调解认罪,我会选择,为当事人提出补充司法救助程序及申诉程序,申请再审程序!”

  咔!

  律所办公室门突然被打开。

  十几名黑衣保镖涌入进来,吴天赐一身黑色西装,大步流星走了进来,嘴里吐出巨大烟圈,咧嘴笑道:“宝贝侄女,你选的这个男人不错呀!”

  侄女?

  郑逸愣了一下,目光看向身后的吴欣悦。

  吴欣悦叹了口气,说道:“叔叔,以后你少开这样的玩笑。”

  吴天赐眼神犀利微冷:“我得好好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胆敢扇我们吴家的耳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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