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鼎定河山> 第三百二十九章 秉笏披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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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秉笏披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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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不管是官府还是百姓,对司法其实是排斥的,都觉得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有事尽量不要往官府跑。官员不愿意老百姓打官司,多一桩官司就证明有一群老百姓没有教化好,是官员工作不力的表现;多一起诉讼就证明统治不像预想中那么平稳顺滑,有矛盾、有冲突,每一起诉讼都暴露出行政治理的一个问题。更何况,万一遇到了疑难杂案,迟迟难以审结或者审判错误,官员会将自己的政治前途也搭进去。

  老百姓也不愿意打官司。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打官司都得到监狱里走一趟,因为随时要准备受审。万一案子审个十天半个月,不但没了正常收入,而且还要给牢头和狱霸送礼行贿。过堂的时候,上上下下又要打点。县官老爷得贿赂,不然担心他动刑,或者做出不利的判决;差役也得贿赂,不交钱的话要受皮肉之苦;书吏还要贿赂,不交钱的话他把你的案子往后拖,八月初一“挂号“,十月初一才“过堂“,你要在监狱里待两个月。如果行贿了几两银子,他可能八月十日就安排过堂了。

  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的另一个原因是精神受辱。司法案件相关人等都要羁押,随时候传,有家不能回,受尽差役、狱卒的侮辱。更何况在熟人社会中,比如王五成了张三和李四案的证人,王五说话,总会得罪一个人,得罪了一个人就意味着得罪了他整个村子的人,得罪了他整个宗族的人,所以老百姓不愿意牵涉到案子里去。很多时候,差役发差,到村子里一看,整个村的人都跑光了,找不到一个证人。万一碰到了人命大案,县官带着一大帮人到村子勘察,翻墙倒柜,能把半个村子都指为现场,半个村子的人都回不了家。差役们说你家房间是第一现场,那你就回不了家了,他说四邻都有嫌疑,所有的人都得抓回去。所以碰到杀人案,村民宁可把尸体移到邻村去,也不能让人去报案。有的当事人,官司打了一半,坚持不下去了,要撤诉,他还得行贿送礼,给差役和书吏“息诉钱“或者“和解钱“。所以,一般人不是被逼上绝路了,是不会打官司的。

  冯过原以为自己晓得打官司中的道道,但看到厚厚一叠卷宗,不由得他不怀疑治下刁民多多,抑或是前任通判不作为?

  他连续翻了十几份卷宗后,揉了揉脑门,尽是命案哪,本地民风竟此等恶劣么?罢了,要处理这些积案够呛。

  午后,他骑了马慢悠悠地前去城外军堡拜见宗泽。

  对军队而言,安营扎寨的重要性不必多言,而当军队长期驻守一地时,往往会在驻地修筑一些永久或半永久的防御工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在驻地垒石墙、掘壕沟,构建一些半永久的防御工事,将军队与一般民众隔开。而在驻地内部则会搭建一些营房供士兵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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